时间:2026-04-02 09:58:18
近日四川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小编梳理了一下干货: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网),对照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市(州)核查推荐。市(州)科技局要会同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县(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对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市(州)科技局对物业、保洁、餐饮、会展、人力资源等重点领域企业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小于100万元、或近一年参保人数小于等于3人的企业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形式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向省高企办推荐高企认定评审对象。
3.认定评审。由省高企办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企认定申请书》,须通过高企认定网打印,要保持条形码完整、清晰,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盖章封面。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扫描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制度)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以及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材料。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研究开发活动说明等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等材料。
注意事项:
1.本年度高企认定申报实行网上办理,申报企业须在高企认定网上传完整、合规的申报材料。
2.企业如需更正申报材料,请将加盖公章的退回申请电子版发送至市(州)科技局指定邮箱(见附件),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办理事项”。
3.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严禁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如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应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26年拟组织开展四批次高企认定工作:
第一批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00。5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组织完成申报企业的网上受理、形式审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二批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6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组织完成申报企业的网上受理、形式审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三批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00。8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组织完成申报企业的网上受理、形式审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四批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00,10月15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组织完成申报企业的网上受理、形式审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注意事项:今年继续施行退改机制,前三批次退改企业可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参加第四批次申报。市(州)科技局对退改企业补充资料进行审核,并向省高企办推荐。